中國佛教宗派
律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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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宗是弘揚戒律的宗派。戒律的由來是佛陀為防止寺院住眾(僧伽)不當行為而制定的條文。隨著僧團的發展,亦隨著時代與環境的改變,戒律因時、因地、因人而隨犯隨制。律乃為應出家眾而制定者,是被動者,詳細條列處罰的規則。 律為三藏之一,稱為律藏,係僧團結構之文字根據。律藏所錄之戒條,由比丘及比丘尼共同遵守,也是維護僧團組織和諧的規章與法則。本宗所依據的是五部律中的曇無德部,由曇無德比丘所結集,主要分為四部分,又稱四分律。四分律是: 經分別:詳列僧伽所遵守之戒律條文,以及各條文制定由來的故事。 大犍度:此節文字敘述佛陀樹下成道開始,初轉法輪,以及弟子加入僧團的故事,與他們成道的故事。其中並且包括受戒之規矩,與法事之程序。 其他犍度:對條文詳細說明並闡述僧團中對犯戒者處置之規則,並且描述比丘尼成立之經過以及兩次法藏之集結。 重述:對以上三段文之重新整理說明,以便於戒條律文之教育。 本宗的修行方法是嚴格遵守戒律。根據四分律,共有比丘二五○條戒及比丘尼三四八條戒。由於戒律是因時因人而制定,其罰則範圍亦廣,包括輕罰的懺悔,到重罰的擯除於僧團之外。 本宗以曇無德為開宗初祖,唐代道宣(596∼667)集其大成,強調遵守佛制之戒律為僧伽主要修行之方法。並且在其所住持之寺院中,建立寺廟職事的規矩及戒壇的儀式。他認為雖然戒律源於小乘,亦由大乘所弘揚,因此融通大小二乘,認為律宗即可代表佛陀一代之教法。本宗亦將以下兩部經典,以戒律為主軸而作論,以期整合小乘戒律於大乘經論: 梵網經:說明大乘菩薩修道之階位及應受持之十重四十八輕之戒相。 瑜伽師地論:菩薩地戒品中敘述四重四十輕戒。 道宣律師認為持守五戒與八戒可以保證來生得生人天二道,而持守比丘及比丘尼戒,則是達到證悟的唯一途徑。 五戒:為在家男女所受持之五種制戒
八戒:為在家弟子所制定暫時出家之學處
在道宣律師建立律宗理論基礎的同時,他也時常到玄奘(600∼664)在長安的譯經院參訪,因而採用法相宗判教的模式來建立律宗之教相。他將戒體分為三種,即色法、心法、非色非心法,並對應於法相宗的佛陀三時教。每一時教為對應不同情況之下,為不同聽法眾而說之法,此三種戒體分別為: 有教:以色法為戒體,認為戒體乃依四大而生。 空教:以非色非心法為戒體,認為戒體無形相無物質性,故非色;無所緣之思慮,故非心。 中道教:以心法為戒體。 在唐朝之後,戒律已成為各宗派的僧伽所須共同遵守的規約,即使是律宗特有的戒壇儀式,也成為一般佛教的活動項目。因此律宗雖有許多的高僧大德在修持與研究,但終究無法成為一獨立之宗派。 |